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第一条 工作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
一、计分范围1.参军入伍服兵役。2.在国家部委、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协)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术竞赛中获奖。3.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竞赛中获奖。4.在我校科研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学术论文。二、参军入伍服兵役赋分200分。三、学科竞赛获奖1.等级划分A类:国家级竞赛包括:在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
为强化自主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成长的深度与广度,结合国家对统计学创新人才培养需求,统计学院建有吉林省统计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该基地以深厚的理学、工学积淀为底蕴,以需求导向为依据,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项目为驱动,培养复合型创新统计人才。该基地在各自专业培养基础上,额外开展综合提升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该基地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和数据科学专业学生中选拔,现开展2024级人才培养基地选拔工作。
为了增强自主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发展为需求,统计学院设立经济数据工程实验班,该实验班执行单独培养方案,设置大数据处理与分析相关课程,强化学生数据分析综合实践,培养具备良好经济学素养,能够开展大数据分析与经济大数据研究的经济统计人才。该实验班从经济统计学专业学生中选拔,现开展2024级实验班选拔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体现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吉林财经大学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成立亚泰励志奖学金合作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吉林财经大学“亚泰”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联字[2007]3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净化校园环境,狠刹各种违纪、舞弊歪风,从严治考,规范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考试是指由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我校承办的各类考试。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 第三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3号)、《印发< 吉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教联字[2007]33号)和《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财字[2009]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及标准 1.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充分体现学校和青岛校友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吉财“菁华”助学基金会章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吉财“菁华”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吉财“菁华”助学基金由吉林财经大学青岛校友会出资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07]55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和贷款银行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国家政府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07]56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及标准 1.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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