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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8 08:00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工作最重要指标。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推免条件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条件,遴选出思想品德优秀且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推荐对象。

推免生一般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考核推荐、学校审核确定的方法择优产生。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心理健康。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全部必修课程初修成绩及格,且理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名列专业前25%。外语要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2)通过PETS—3级考试。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条 计分排序方法

在满足第三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院按照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应修完培养方案中理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获得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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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依据初修考试成绩计算。如果理论必修课程成绩按五级制计分,按如下标准折合成百分制:优秀折合90分,良好折合80分,中等折合70分,及格折合60分;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但必须通过课程考核。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学院《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分细则》获得附加分,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加分项目一般包括:

1. 参军入伍服兵役;

2. 在国家部委、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协)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术竞赛中获奖。

3. 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竞赛中获奖。

4.在我校科研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第五条 工作程序

1.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按年度下达,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情况和学科情况统筹规划推免名额分配方法。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吉林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有关成果和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通过综合成绩排名、民主评议和公示,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

综合成绩=理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

4.学院对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学院推免资格。

第六条 注意事项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第七条 其他

本细则由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与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统计学院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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