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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杂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8 08:00 点击数:

中青办发〔2020〕2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更好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认识,深刻把握团属宣传舆论阵地重要职责

作为党的宣传工作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所属舆论阵地肩负着宣传党的思想主张、推动团的重点工作、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重要职责。在这些阵地中,《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是团中央机关报、机关刊,《中国共青团》杂志是团中央面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的工作指导刊物,《中华儿女》杂志是全国青联的机关刊,《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队报、队刊。它们近年来聚焦团的主责主业,创新内容形式,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展示新时代青少年风采,交流团的工作和活动,在巩固主流思想舆论、组织引导服务青年、促进共青团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各级团组织要深刻理解团报团刊、队报队刊等与共青团、青联、少先队组织和工作之间的重要关系,发挥其独特功能,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清楚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及其背后的政治逻辑和理论逻辑,讲清楚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讲清楚我们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出台的各领域政策,不断增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

二、主动作为担当,大力支持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创新发展

1.扩大团属阵地覆盖。各级团组织要点面结合,在抓好普遍征订的同时,重点向机关、学校、企业、部队等系统和重点城市等青少年聚集度高的领域倾斜。铁道、民航、金融和中央企业等行业系统要积极推进基层单位及营业网点的征订工作。要着力推动团属宣传舆论阵地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努力实现青少年聚集在哪里,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就延伸到哪里。

2.打造思想交流平台。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团干部要强化思想引领意识,善用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团员青年,把阅读团属报刊作为及时了解全团工作部署、加强重点工作研究、学习交流经验的重要手段。团的基层组织要针对青年关注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通过开展读报读刊等交流活动,帮助广大团员青年释疑解惑,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

3.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各级团组织要用好订阅经费,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合理调配资金,努力增加团属报刊征订数量和比重。鼓励地级市以上团组织向相关党政领导赠阅,持续推动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把团属报刊纳入当地公共文化项目。经济发达地区要参照中央财政资金向西部地区学校赠报的执行力度,扩大机关报、机关刊阅读范围。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缺少经费的基层团组织及困难青少年群体赠阅。

三、规范发行秩序,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纪律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中华儿女》杂志、《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等要珍视品牌形象,遵守宣传纪律,坚持规范发行,切实履行好全团重点官方刊物的应有职责,让党中央放心、让青少年满意。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支持团属报刊发行工作,共同做大做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报刊发行的各项规定,不得将团属报刊订阅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团属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打着领导机关旗号推销发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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