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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统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3 16:15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统计基础理论扎实,系统掌握统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有较宽的知识面,富有创新和开拓能力,能在各级管理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独立承担市场调研、信息处理、信息咨询、投资分析等实际工作,以及在高校、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的高层次统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方法及科学理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新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不怕困难,勇于探索科学的精神;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系统掌握统计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独立研究和处理统计学专业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从事统计理论研究能力、统计业务能力和高校教学的能力。
3.在掌握统计学坚实的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其硕士学位论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有一定价值,并具有一定创新意义。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二、研究方向
1.经济统计方向
面向经济建设,将统计理论应用于经济领域,统计学与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交叉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发展综合评价、金融统计、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方式以实证研究为主,紧密跟踪经济统计理论的发展前沿,瞄准经济发展的热点与焦点,结合省内外经济发展改革实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战略方案和具体的政策性建议。
2.社会统计方向
面向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将统计理论应用于社会与管理领域,统计学与社会学、人口学等学科交叉研究。重视社会领域中的应用研究,重点研究社会民生领域问题和人口问题,为地方社会发展服务提供政策性建议与咨询研究服务。
3.统计理论与应用方向
面向统计理论基础研究及应用新领域,将统计理论研究与具体应用新方向相结合,在科技创新与管理、大数据分析、企业、产品等微观层面优化、定价及其他方面进行统计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为微观主体战略决策提供数据决策支持。
三、学制与学分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因故不能修满学分的,可延长至4年。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6学分。
四、培养方式
1.导师负责制。每年10月中旬,通过师生互选方式确定每位硕士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硕士生应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指导做好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主要包括拟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学习科目、时间、选学课程达到的要求、指导方式、考核期限和方法、科研要求、毕业论文选题与写作等做出具体规定。
2.课堂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重视统计理论实践,将统计理论实践与政府部门统计工作相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要求学生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实践,掌握科研方法,撰写学术论文。
3.硕士研究生的授课以课堂教学为主,采取案例教学、研讨会等多种教学方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全部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类。课程总学分为40学分。
学位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具体见统计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补修课。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考试未通过者在第1学期需补修本科《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学院第1学期末统一考核,考核不记学分,但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2.个人学习计划
学生在第1学期结束前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完成2-4学期选课计划,结合个人实际确定学习目标,明确要达到的要求,确定研究方向。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1)所有课程都要经过考试,根据需要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论文等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课程考核的成绩以期末和平时相结合,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考试成绩不合格可重修。
(3)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方可由导师推荐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六、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参加学术活动(含科学道德与学科建设),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得少于6次,计1学分。
2.实践环节。研究生需要在第四学期初至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不少于2周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结束后,学生应向导师提交专业实习报告,计2学分。
3.科研学分。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吉林财经大学且为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的第二作者,计2学分。
4.文献阅读。学生从指定阅读文献中选择6个以上文献(阅读文献见后附统计学专业阅读文献),考核方式为上交不少于10000字的读书笔记,计1学分。
七、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是完成硕士阶段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的研究与写作。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文字流畅,条理清晰,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字数一般应达到3万字以上。学位论文的写作格式要求参照《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2.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做出研究和写作提纲,在第三学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学院统一组织开题答辩会,开题答辩通过方可进行论文撰写。未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需根据评审组意见,于15日内再次提交开题报告,再次提交的开题报告如果仍未通过开题答辩,该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将延期1年进行。
3.学生应在第五学期初完成预答辩稿,第五学期学院统一组织预答辩。
4.学生应在第五学期末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审制。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审,预审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对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双盲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环节的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第二年再次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符合以下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修满课程设置要求的40学分,完成必修环节;
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已按要求交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八、本培养方案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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