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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深化共青团“童心港湾”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08:00 点击数:

中青发〔202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关于深化共青团“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深化共青团“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部署,精准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切实履行共青团联系服务困难青少年的职责任务,共青团中央于2019年启动了共青团“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项目(以下简称“童心港湾”),“童心港湾”是共青团组织在村级层面常态化开展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项目,为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大局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优化管理机制、扩大工作覆盖,现就深化“童心港湾”工作项目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扎实推进、稳扎稳打、做实做优、提质扩规”为原则,积极推进共青团“童心港湾”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立足团的实际和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支持基层团组织在村级层面建立常态化工作阵地,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围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开展常态化服务,助力基层团组织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增强农村留守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激发童心向党强大精神力量,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面实现项目创新升级,以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省(区、市)为重点建设1000个“童心港湾”项目点,同时推动共建项目、地方项目广泛覆盖。通过项目载体创新、服务内容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童心港湾”,逐步覆盖更广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创新动员机制和载体,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社会参与渠道更加多元化,公众参与面持续扩大;进一步推动项目创新,不断提升公益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项目发展的根本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大力领导支持,主动把“童心港湾”纳入共青团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向农村留守儿童传递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把服务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成长发展作为“童心港湾”的根本任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坚持共建共享,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紧紧依靠共青团组织体系,把共青团组织动员能力转化为“童心港湾”的核心竞争力,加大融媒体宣传力度,推动“童心港湾”项目化、社会化、制度化,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赋能基层团组织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大局贡献度。

——坚持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把“童心港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任务抓实抓细,规范建设与管理,实现项目运行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注重工作实效,完善项目组织机制,努力实现项目开发、募资、执行、评价全链条标准化管理。

——坚持项目创新,提供高质量关爱服务。根据“童心港湾”项目发展实际,梳理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服务方式、项目载体,切实找对策、求实效、谋发展,努力打造共青团公益服务品牌。

二、有序推进“童心港湾”服务阵地建设

(一)构建执行机构。共青团“童心港湾”全国项目办由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青年报社等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各地在开展项目前,要成立相应项目办,负责区域内项目点建设规划,统一调配资源,指导“童心港湾”开展具体工作。各级项目办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领导牵头、责任到人、全程跟踪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分类推进项目。各地可选择全国项目、共建项目或地方项目模式分类组织实施。全国项目,由全国项目办统筹组织实施;共建项目,由基层团组织筹资为主,全国项目办提供一定资源、服务支持;地方项目,由基层团组织建设和管理,认同“童心港湾”的定位和基本功能,符合“童心港湾”建设标准。

(三)规范项目建设。切实推进“童心港湾”建设标准化,“童心港湾”应优先选择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具备一定硬件设施和志愿服务基础的乡镇、村(社区),原则上室内空间不小于20平米、室外空间不小于80平米,场地符合安全标准;可以借助村委会或居委会、公共服务场所、小学校等现有场所资源开展项目,场地应具备基础装修条件、卫生条件;配置“童心港湾”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配置适合儿童活动的玩教具、图书及体育活动器材等;统一悬挂“童心港湾”标识牌和规章制度。

三、着力提升“童心港湾”管理服务水平

(一)选好配好“童伴妈妈”。“童伴妈妈”是童心港湾的管理者,是项目服务提供者,就近就便选聘合适女性担任。其基本条件为热爱儿童福利工作,具有服务儿童专长,身心健康,具备简单的电脑操作和文字编辑能力,年龄22至50周岁,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和社工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县级项目办具体负责“童伴妈妈”的遴选和管理。

(二)加强服务考评。要将“童心港湾”纳入到各省(区、市)级团委年度工作考核,考评内容由“童伴妈妈”自评、县级项目办考核、全国项目办云平台管理系统数据评估构成。县级项目办负责考核“童伴妈妈”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童心港湾”开放时间、与农村留守儿童谈心谈话情况、开展主题活动情况等。

(三)细化服务流程。县级项目办要监督“童心港湾”建立安全管理、日常服务、活动开展、家访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与民政、教育、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努力把优势资源向项目倾斜。

(四)强化专业培训。全国项目办及省项目办联合有关机构,面向项目管理员和“童伴妈妈”,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岗前服务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专项工作培训等。各级团组织、项目办要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分享经验做法;注重运用网络平台,实现资源调配、专业提升。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团组织、项目办要齐心协力,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服务和主题活动;提高“童伴妈妈”主动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多为农村留守儿童着想,从细节抓起,做好每一项工作;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老师之间建立反馈机制。

四、协调优化“童心港湾”工作保障机制

(一)争取党政支持。要争取党政部门将“童心港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总体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考虑地区客观差异,尊重基层实践,根据地方实际需求,推进“童心港湾”在有条件的重点乡镇、重点村(社区)有效覆盖。

(二)强化团内联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团内各部门、各单位与“童心港湾”项目办的协同合作;要加强规划和指导,选准用好项目负责人,在人员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提供保障,做好项目风险和舆情把控。项目实施省(区、市)团委应推动此项工作纳入项目实施县共青团工作考核范围。

(三)整合社会资源。要切实发挥“童心港湾”在公益引领、资金募集、资源导入等方面的有利优势,赋能基层团组织,丰富基层工作载体,促进基层工作整体活跃,用爱心公益、志愿服务凝聚各类青年组织。鼓励项目开展众筹,提高社会化资源整合能力。

(四)突出示范带动。要选树一批运作规范、活力较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童心港湾”示范点和优秀“童伴妈妈”、项目管理员,予以表彰激励。各级团组织、项目办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优秀项目经验和做法,选树优秀典型个人和团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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