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统计共青团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 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9 08:00 点击数:

中青发〔2021〕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书记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广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成果,遵照党中央要求,共青团中央研究制定了《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本指导意见已报请中央领导同志同意,扩大改革试点工作由团中央统筹、地方党委改革办指导支持、省级团委负总责,试点县(市、区、旗)党委具体领导实施、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

各省级团委要认真领会本指导意见精神,锐意进取、自我革命、大胆探索,锚定持续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不断强化大局贡献度的目标,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推动共青团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共青团中央

2021年5月28日

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书记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广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成果,现就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牢牢把握共青团改革正确方向,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改革全过程,以健全联系青年、服务大局的组织体系为着力点,以破除“机关化”作风和“行政化”依赖为主要任务,以共青团在县域强化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为基本目标,通过改革创新团干部选用、团组织设置和运行、团员教育管理、领导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好肩负起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二、改革举措

(一)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

1.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支持,不拘一格从严选拔政治上强、有事业心的优秀青年人才进入团的工作骨干队伍,探索建立符合群团组织特点的干部管理方式。按编制职数配齐配强县域专职团干部,解决长期空编空岗、编制职数挪作他用的问题。提高县级团委挂职、兼职团干部选配质量,增强针对性、适用性,防止“名在人不在、身在心不在”。鼓励成立县级团委直属的青少年工作专业化机构或事业单位,为做好党的青年工作提供平台支撑。多渠道充实县域各级团的工作骨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任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工作干事)、培养选拔村(社区)青年委员、开发志愿者服务项目、吸纳返(在)乡大学生兼职等方式,实现社会化选聘、项目化用人。探索建立县级团委向党组织推荐团的优秀基层工作骨干的有效机制,畅通成长通道,依规依程序从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团的机关或其他团的岗位。

2.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支持,探索岗位激励、薪酬激励、职务职级激励、发展激励等多种激励机制,根据岗位设置,分层分类定工作职责、定工作目标、定奖惩办法,增强工作实绩刚性约束。对于不对应行政级别选配的县级团委班子成员和挂(兼)职团干部、聘用工作力量等,原则上须设定工作期限和岗位目标,期满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择优向党组织推荐、依程序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履职不力的应及时退出。建立县级团委书记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度工作评价结果区分等次并向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选拔任用挂钩。

(二)改革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

3.健全县域团的组织体系。切实推动县级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建设,根据履职需要严格遴选代表、委员,注重吸纳团员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进入县级团的委员会。普遍建立县域团代表联络站,建立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工作机制。大力巩固团的基层组织基本盘,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传统领域团的组织覆盖,提升团的建设质量。紧跟党建步伐,持续扩大“两新”组织、新兴青年群体团的组织覆盖。创新团的基层组织形态,推进“团办青年社团”,因地制宜建立团组织主导的青年组织,加强政治把关和组织吸纳,完善密切联系、有效指导的工作机制。以“青年之家”建设为牵动,联系青年组织,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服务功能。广泛建立网上青年社群,组织化、塔群式建立基层团组织、青年社团的网上形态,提高组织动员穿透力和有效性。改革派出团工委机制,适应团员青年就业分布状况,团的县级和乡、镇委员会可在青年人口集中的区域、行业派出团工委、配置工作力量。

4.推进资源配置方式社会化。围绕地方党委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借助党委政府的主导资源,主动向社会筹资源、从青年中找帮手,推动基层团组织在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人才培养、实践育人等领域,形成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少年效果好、具有稳定政治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品牌。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采取扁平化、项目化方式,推进县乡两级团委一体化设计工作内容、配置工作力量、调配工作资源,直接面向青少年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巩固、扩大县域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经费来源保障。

(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

5.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建立和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优化规模结构,科学制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团员发展计划,重视初中、中职(技工)、民办和农村学校发展团员工作,基本消除初三、高中(中职)班级团支部覆盖空白,加大社会领域团员发展力度。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和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处置。

6.改进团员政治教育和实践育人机制。突出政治训练,强化思想引领,常态抓好团员理论武装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动团的“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在中学普遍建立团校,落实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团课规范化建设,提高团课教育质量。完善中学团的实践育人机制,统筹校内外团的建设和活动,创新学生团员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活动。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字号品牌项目时代内涵和育人功能,推动各行各业团员青年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规范团员档案进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完善团员数据库和电子团员档案。及时主动做好流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联系服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学社衔接率”稳定在90%以上。

7.改革团的激励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落实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制度、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建立以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在青少年成长不同阶段开展分层分类激励。落实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态、作用发挥等维度,逐步建立团员先进性评价常态化机制。

(四)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

8.推动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实效。主动争取县级党委将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内容;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在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青年工作经费。配合党委和政府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青年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把推优入党作为团组织履行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要求,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机制,将共青团员荣誉激励和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推优”的重要依据,使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优秀团员比例明显提升。

9.强化县域团教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县级团委(负责人)进入同级党的教育领导机构和教育督导机构。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普遍建立县级教育团工委,加强对县域学校共青团工作直接指导。

10.改进团的领导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团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严格团内请示报告制度。县级团委每年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报告县域团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机制,协助党组织从严考察、配备、管理团干部。团的领导机关对党委巡视巡察下级团组织发现的问题,要协同整改、指导整改。

三、组织实施

(一)选好试点地方

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青年人口结构、团的工作基础和干部精神状态、行政区划类型等因素,结构化确定试点地方,优先确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常驻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适当兼顾脱贫巩固地区和其他类型地区。各省、自治区团委按照县(市、区、旗)总数的15%—20%选取,一般覆盖不少于60%的市(地、州、盟),其中,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所辖的多数县(市、区、旗)一般应作为试点地方;各直辖市所辖县(区)一般应作为试点地方。试点县(市、区、旗)团委书记任现职时间原则上应在半年至2年以内,试点期间保持基本稳定。经与相关县(市、区、旗)党委沟通后,省级团委将试点地方名单报团中央确认。

(二)鼓励地方创新

在党委领导下,省级团委依据本意见精神和地方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改革办、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制定具体保障措施,重点推动干部制度改革和纳入改革督查、党建考核、巡视巡察、团教协作等改革措施落地。省、市、县团委不再制定实施方案,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实施。加强互学互比,及时推广改革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努力走出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基层组织改革新路子。

(三)明确推进机制

本轮改革试点为期半年至1年,边改革、边评估、边销号。改革试点由团中央统筹、省级团委负总责、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试点县(市、区、旗)党委具体领导实施。团中央、省级团委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络和具体指导,对试点县(市、区、旗)团委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出改革重点项目工作指引和案例。建立改革情况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和沟通反馈机制。省、市、县团委要将改革推进情况作为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报告和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对改革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的团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改革严重滞后的应严肃追责问责。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