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是党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的重要保证。学生党员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加强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维护党组织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此章程。
1、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在学习和工作中实践新时代党的伟大精神。学生党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永远是学生中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同学,向同学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组织反应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为我院做贡献。
2、党员应当在各个方面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同学们的榜样。要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努力,力争优异的学习成绩;要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维护我院的荣誉;要坚持一个共产党员的道德操守,与各种丑恶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要注意生活小节,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学生党员应当有自己正确的观点,引导同学走向正确的方向,不能随波逐流。
3、担任入党联系人的党员必须对培养工作认真负责,严肃对待与培养对象的谈话,切实使其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指导;同时加强与所负责对象的联系,全方位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本着对同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推荐同学入党的工作。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组织生活会每学期两次及以上。学生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在会前公示通知党员和预备党员做好准备。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情况必须严格考勤,如因特殊情况确实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向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并得到批准。会议中须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及缺席人数、缺席原因及会议内容等。
5、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将定时本着不拘一格的原则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各类教育活动,使统计学院学生党支部能始终保持先进、自律、创新、发展,并始终坚决维护新时代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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